来源:宣化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:2021-08-26 10:39:30 阅读量:1107
一、党委书记职责
主持机关党委工作。
二、党委副书记职责
协助书记开展工作。联系机关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工作。
三、组织委员职责
1.起草组织工作文件,提出组织工作计划、建议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组织安排组织生活、民主评议党员活动,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。
3.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。
4.负责机关党委换届选举、党员及党组织统计、党费收缴和组织关系接转等具体工作。
5.负责对各支部进行组织工作指导。
四、宣传委员职责
1.拟写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负责机关党委会议记录。
2.组织实施宣传工作。
3.负责做好党员宣传教育工作。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,向机关党委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。
4.负责党建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发布,对支部宣传工作进行指导。
五、纪检委员职责
1.组织实施党委纪检工作。
2.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,及时向组织反映。
3.对党员进行党性、党风、党纪教育。
4.监督、检查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,对违纪党员提出处理意见,配合委干部监督室或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党员案件。
5.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,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,帮助、教育并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。
6.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纪律方面的考察工作。
六、专职委员职责
(一)学习工作
1.组织实施党组织的学习工作。
2.了解掌握支部组织学习的情况,对各支部的学习进行考勤考核。
3.组织学习辅导活动,对各党支部的学习进行指导。
4.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研究。
(二)群众工作
1.组织实施群众工作。
2.经常了解群众对党的工作、党员的批评和意见,及时向机关党委反馈,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。
3.牵头组织帮扶工作。
4.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。
(三)文体、生活工作
1.组织实施文体活动。
2.经常了解委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学习、工作、思想和生活情况,提出工作建议。
3. 加强机关文化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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