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宣化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0-09-04 09:47:47 阅读量:806
1.全体干部须按时参加周一集体学习。
2.集体学习由机关党办做出全年学习计划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,各室轮流准备学习内容。
3.每次集体学习由办公室将出勤情况登记入册,定期通报集体学习考勤情况。
4.全体干部均须按照学习安排和要求,作好学习笔记,机关党办不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。
5.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和组织活动时,要提前向纪委常务副书记请假,并告知办公室。
6.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则。自学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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