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宣化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:2021-03-02 15:25:55 阅读量:822
宣化区春光乡大北村村委委员张永智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问题。2016年6月,张永智在清登工作时未向负责清登的工作人员主动报告“张永智养牛场”有村集体的资产,导致清登所有地上物的补偿所得款全部登记在其本人名下,对所有地上物未分开确权、分别补偿,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。2020年11月,张永智将大北村集体资产部分共计1990578元退回大北村委会账户。2021年2月,张永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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